蔡明炎、谢萍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声明号:2022第53号
索引号 : 01105619X/2022-16672 文       号 : 无
主题分类: 其他 发文单位: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名       称: 蔡明炎、谢萍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声明号:2022第53号 发布日期: 2022年06月10日
有效性: 有效 发文日期:
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
声明号:2022第53号
蔡明炎、谢萍因保管不善,将位于沿湖大道的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(证号:00003955号)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蔡明炎、谢萍
2022年06月10日